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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22日 13:25      浏览: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质通字[2018]12

学院各单位、各相关部门:

109日,《关于印发了<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电职院发[2018]77号)下发,根据该《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本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试点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试点单位

根据学院党委会决定,选定电气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三个二级教学单位为试点单位。

二、工作准备

1、各试点单位成立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小组,名单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

2、各试点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小组参考《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234的《评价表》结合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制订本单位《考核表》和线上评教的《评教问卷》。并经本单位全体教师大会通过后,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实施。

3、督促任课教师和在校各班学生登陆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部门网站中“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和使用平台。

三、组织实施

1教学单位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的教学评价

依据本单位自行设计的《考核表》,采用教学检查方式进行评价,学期评价次数1次以上。

2、二级督导员的教学评价或同行教师互评

采用听课方式,利用《评教问卷》在“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线上评教,评价人数3人以上。

3、教师自评

督促教师本人利用“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采用问卷方式自己组织任课班级学生评价,学期自评的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间隔一周以上,教师自评不打分,只作为教师了解自身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学生评教

(1)各试点单位要及时组织学生做好所有任课教师的学生评教工作,采用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线上学生评教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实施,要根据本单位专业及课程特点来设计《评价问卷》的评价标准、指标、权重。对于需要跟踪听课的教师,二级教学督导员须采取发放纸质《评价问卷》由学生线下评教,作为对学生线上评教的相互矫正,其评价标准、指标、权重与线上评教设置要保持一致。汇总学生评教成绩,学生评教成绩取线下评教分值和线上评教分值的平均值。

2对于全学期分几段课程上课的,每门课程结束前两周由任课教师向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单位报告,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组织学生评教工作。

3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组织本部门评教工作,涉及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教师任课的各二级学院也要配合评教试点工作,及时做好学生评教工作,并把学生评教成绩转给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四、试点结果

临近期末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把整个学期一级督导评教汇总表、学生评教分值表,教务处的常规教学检查赋分表、教学事故扣分情况通知单送交各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要将本教学单位本学期专任、兼职教师的各方面教学质量评价情况,依据吉电职院发[2018]77《通知》所规定的比例计算总分,将教师考核最终分数进行整理汇总、排序(不包括外聘教师),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评价结果只作为试点试验,不作为正式考核使用。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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